▪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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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区现将2021年度蜀山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未兑现条款(区科技局部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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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线下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此次兑现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科创贷”不受时间限制)。
2.申报时间:2023年2月10日—2月24日。
3.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订书机装订或胶装)及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属地镇、街、开发区。
4.属地镇、街、开发区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2月27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蜀山区科技局。
二、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5.按照各项政策条款进行提供。
三、申报内容
(一)政策第1条:推动“科大硅谷”建设
1.第二款政策内容:当年新落户并租用“科大硅谷”蜀山园内办公、研发用房的中小企业,至少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件或者Ⅱ类知识产权6件,且当年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量在3件以上的,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每月25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租金补贴。如果第二年、第三年,年综合税收达到其租用面积1000元/平方米,可继续享受房屋租金每月25元/平方米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申报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租fa票;3.企业年度完税证明;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2.第三款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获得“科创贷”贷款的企业,给予担保费用和贷款利息补贴,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科创贷”企业利息补贴申报材料:1.蜀山区科技型企业科创贷结清证明(附件4);2.企业贷款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3.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相关反担保合同复印件。
“科创贷”担保公司保费补贴申报材料:1.担保公司科创贷担保费明细表;2.担保公司科创贷担保材料。
(二)政策第2条:实施蜀山瞪羚企业培育计划
政策内容:经评审认定为瞪羚企业的,自认定年度起连续3年按其当年比上一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1.瞪羚企业认定证明;2.企业年度完税证明。
(三)政策第3条: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
政策内容:对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企业25万元、规模以下企业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企业2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有效期内的规模以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条件并纳入统计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升规奖励。对当年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不包括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从区外迁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作首次认定。
申报材料:1.获得认定的证书或批文;2.规模以上企业需由区统计部门出具一套表平台证明材料;3.外地新迁入蜀山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迁入证明。
(四)政策第5条:引进和培育高水平研发机构
第一款政策内容:对当年获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按照国家级200万元、省级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研发投入。
申报材料:1.获得认定的证书或批文;2.企业年度完税证明。
(五)政策第6条:加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政策内容: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备案新建的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3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当年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8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备案为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根据其当年孵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按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运营单位,奖励,同一运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新建补贴申报材料:1.经区科技局备案同意改建文件;2.房屋改建合同;3.房屋改建fa票;4.新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文件。
新认定“双创”载体奖励申报材料:获得认定的证书或批文。
孵化高企奖励申报条件及材料: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在孵企业条件,申报高企时企业在孵时间不少于6个月。1.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附件5);2.科技企业孵化器现有孵化场地情况表及证明材料;3.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执照和证书(复印件);4.在孵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企业6个月以上房租缴费fa票、付款凭证)。
(六)政策第7条:发挥科技服务机构作用
政策内容:建立蜀山区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库,根据入库机构(不含专项审计机构)当年辅导蜀山区企业成功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5户以下部分按3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奖励,5户及以上部分按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汇总表(附件5);2.服务合同复印件;3.服务fa票;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七)政策第8条: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政策内容:对企业购买无资产关联关系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且在蜀山区转化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的实际支付金额,对单项成果实际支付2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实际支付金额5%的奖励,同一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1.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复印件;2.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3.企业购买成果fa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购买先进技术成果的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 4.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无关联关系的声明;5.购买成果在蜀山区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政策第9条:支持双创成果落地转化
政策内容: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团队携带获奖项目6个月之内在蜀山区创办符合蜀山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给予创业企业10-3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并按其实际租赁经营研发用房面积(最多不超过300平方米),给予最高每月20元/平方米的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自创业企业落户蜀山区之日起,连续3年按其当年比上一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与鼓励高层次ren才来区创业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团队在蜀山区创办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对获得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特等奖的团队在蜀山区创办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对获得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的团队在蜀山区创办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报材料:团队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证书或批文。
申报房租补贴需另提供申报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租fa票。
申报经济贡献需另提供申报材料:企业年度完税证明。
(九)政策第13条:招才引智
第一款政策内容:鼓励高层次ren才来区创业。对合肥市高层次ren才分类认定 D类及以上ren才当年在蜀山区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领军创办的企业(高层次ren才须为创业企业的主要股东且所占股份不低于 20%),按其实际租赁经营研发用房面积 (不超过 1000 平方米),给予最高每月 25 元/平方米的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3年。自创业企业落户蜀山区之日起,连续 3 年按其当年比上一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的 50%给予奖励。
房租补贴申报材料: 1.合肥市高层次ren才分类认定 D 类及以上ren才证明文件;2.房屋租赁合同;3.房租fa票
地方经济贡献补贴申报材料: 1.合肥市高层次ren才分类认定D类及以上ren才证明文件;2.企业年度完税证明。
(十)政策第20条:支持产业氛围营造
第一款政策内容: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围绕环境、数字经济、天鹅湖中央商务区(金融、文化出口)、“科大硅谷”等蜀山区主导产业和重点区域,以蜀山区、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产业示范园区)名义或联合举办的全国、省、市级重大技术交流、论坛和双创赛事等活动,经区政府备案的,分别按实际发生费用(开票金额)的 100%、80%、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材料: 1.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成立的批文;2.经区政府备案的活动文件;3.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如活动方案、通知、新闻宣传及图片、影像资料、活动费用fa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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