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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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申报备案院士工作站。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依据2022年政策改编,具体政策以政策文件为准)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或电话(18715034835)咨询: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芜湖市支持标准
支持创建国家、省级研发平台。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 4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时间:2023年为10月份(具体以政府当年文件为准)
二、院士工作站设站单位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三、签约院士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数量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
2.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四、申报院士工作站材料
1.设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合作期限和院士全职在站工作时间等;
2.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3.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分年度);
4.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签约院士及其团队简介;
6.签约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和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材料。
五、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程序
1.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平台与人才专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项目申报书》,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并上传附件材料。
2.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书面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3.所在市科技局对照院士工作站设立条件,对备案申报院士工作站材料进行审查(需同时审查设站单位资格和院士受聘资格),网上审核推荐并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科技厅;同时,鼓励在皖单位与沪苏浙有关单位联合成立长三角院士工作站。
4.省科技厅对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进行登记备案,统一制作标牌。
六、政策支持
1、设站单位是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负责制订本单位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做好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并为每位签约院士配备1名以上的科研助手。
2、院士工作站每年向签约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工作指南,具体包括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技术成果需求等。
3、省科技厅负责制定促进院士工作站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强与省内外院士的工作联络,组织指导高校院所与企事业单位对接、院士进站等工作。
4、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积极支持院士工作站开展的科研和成果转化等项目,并通过各种政策措施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
5、省科技厅定期委托中介机构对院士工作站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评估优秀的院士工作站,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