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瑶海区产业政策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3/3/7  浏览次数:1793

为加快实现“奋力打造‘双示范’、早日建成‘千亿区’”目标,进一步加快引进和培育区域产业导向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和能级提升,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影响,我区修订了《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瑶海区关于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瑶发〔2021〕1号)、《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办公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瑶海区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双示范若干政策>的通知》(瑶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瑶海区全力抗疫情、稳主体、保就业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瑶政办〔2022〕17号),真正将服务企业发展落到实处,现就2022年我区产业发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一、申报时间

政策中“奖励”项目,应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一年时间内,并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2日进行申报。

二、申报主体

原则上必须是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瑶海区,且在瑶海区持续经营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与2022年瑶海区扶持政策不再重复申报)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政策条款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基本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表,承诺书,其他材料按照各实施细则要求。

四、申报、审核程序

本着“一次性申报受理、一次性联合会审、一次性兑现奖励”的原则,项目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街、镇、开发区、园区(以下简称为“属地”)深入企业宣传政策,并辅导企业通过细则要求进行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及属地意见后),报送至各政策执行部门。联合审查小组按照《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瑶海区关于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瑶发〔2021〕1号)、《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办公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瑶海区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双示范若干政策>的通知》(瑶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瑶海区全力抗疫情、稳主体、保就业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瑶政办〔2022〕17号)文件要求开展联合会审。会审情况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研究结果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瑶海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申报项目、核定金额等。

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在收到区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2022年须未发生下列情况:

1)企业当年存在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重大问题的;

2)企业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并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

3)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撤销的;

4)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5)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企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或存在违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申报区级不同类型政策奖补。

望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抓紧时间,提交材料至各政策执行部门完成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22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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