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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一次性补助!2023年达州市中医药行业发展申报范围、补助标准、申请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3/4/24  浏览次数:1573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达州市中医药行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范围标准、申请条件,具体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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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达州市中医药行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范围

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研发、商贸流通等单位;中医药相关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教育机构;中医药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科研成果持有人和文创产品作者等。

2023年达州市中医药行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标准

支持县(市、区)创建中医药强县,加大中医药综合改革力度。做强“秦巴药库”,重点发展达州道地品种、特色品种。对到达下列条件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给予补助。

(一)对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区)、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创建工作经费补助。

(二)对成功创建为全省中医药强县(市、区)、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创建工作经费补助。

(三)对成功创建为达州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秦巴药乡”的乡镇,按40万元、30万元、3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建工作经费补助,同一乡镇获得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023年达州市中医药行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申请条件

一、支持建设一批中药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培育一批中医药产业龙头企业。对到达下列条件的企业给予补助。

(一)对新建或改造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建有溯源体系,集中连片达300亩以上且总投资超过200万元以上的,按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达到GAP标准的再增补补助金额的50%。

(二)对新建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有溯源体系,面积达到50亩以上且总投资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达到GAP标准的再增补补助金额的50%。

(三)对中成药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生产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对中成药单品种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生产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五)对中药饮片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生产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对获得中药材新品种登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个一次性补助。

(七)对中药材品种获得川产道地药材备案的单位,给予10万元/个一次性补助。

(八)对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给予10万元/个一次性补助。

(九)对新建或改扩建的中药材规范化产地初加工企业和中药材提取物企业,按设备投入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支持中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对总部经济在达州的企业,按被兼并重组企业第三年营业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十一)支持中医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对社会办中医诊所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每新增1家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支持中药新药、中医药诊疗设备、生产设备、中药大健康产品研发和引进。对到达下列条件的企业给予补助。

(一)对新获得国家批准文号并在达州转化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中药创新药500万元/个,中药改良型新药250万元/个,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150万元/个,同名同方药及天然药物100万元/个。

(二)对新获得中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达州转化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Ⅱ类医疗器械100万元/个,Ⅲ类医疗器械200万元/个。

(三)对以中药材或中药材提取物为主要成分研发的大健康产品,新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并在达州转化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保健食品补助50万元/个;中兽药补助50万元/个;化妆品(日化用品)、消毒用品补助20万元/个。

(四)对引进的中成药、中医医疗器械、中药化妆品(日化用品)、消毒用品、中药保健食品、中兽药等并在达州注册、生产的企业,引进产品单品种产值达5000万元/年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个一次性补助。

(五)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在达建立中医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经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经批准同意,设立中医药研究中心、孵化中心、文化宣传推广中心等市级科研平台,给予30万元/个的培育经费补助。

三、支持创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和建立院士工作站,促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对到达下列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给予补助。

(一)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分别给予8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创建为中医药文化特色街区的单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对在达建立院士、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的,给予建设单位8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达建立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传承工作室的,给予建设单位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达建立全国中医学术流派工作室的,给予建设单位30万元一次性补助。传承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

(三)对宣传达州中医药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励的文创产品、文艺作品、科普作品,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将中药材种植纳入特色农业保险范畴,引进风投基金参与中药研发和企业培育。对到达下列条件的县(市、区)或企业给予补助。

(一)对将中药材种植保险纳入特色保险范畴的县(市、区),给予保费(财政补贴部分)10%的补助。

(二)对新投资达州中医药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给予实际到位投资额10%的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以上就是本期最新政策解读说明,想要申请的赶紧行动起来吧!对政策不清楚可以联系小编免费咨询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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