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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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说一说关于2023年第二批苏州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培育库”立项申请条件流程及认定时间等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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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培育库”立项认定对象及条件
已纳入“培育库”且在有效培育期内项目,创业类注册落地且实质运营,创新类全职到岗,符合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基本申报条件且尚未立项,具体条件包括:
创业类:
1.“有执照”:有营业执照。
2.“有实缴”:有验资报告、工商股权证明、公司章程和公司成立至今的银行流水。申报人通过现金出资方式实缴满100万元(青年人才实缴满50万元),股权占比满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工商备案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
3.“有社保”:有2人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公司已有核心团队成员开展具体工作。
4.“有场地设备”:有办公或研发生产用房场地租赁协议、设备购置证明等,并附相应的付款发票、现场照片、公司最新财务报表作为佐证材料,相应的场地和设备足以支撑项目开展。
创新类:
1.“有合同”:有全职劳动合同(附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
2.“有社保”:有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原社保在北上广深可不作硬性要求)。
3.“有工资”:有工资发放证明(银行流水、工资发放单等)。
4.“有个税”:有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二、苏州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培育库立项及启动支持兑现流程
1.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接通知后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认真如实填写“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培育库立项核查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请在电脑端访问吴中区企业服务平台,选择法人用户或普通用户注册登录,进入业务征集平台,点击“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培育库”立项申请的通知”任务。进入详情界面后,下载附件,点击“我要填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通知中要求的加盖公章版pdf格式的相关材料,相关单位于2023年6月14日(周三)前提交属地主管部门审核。
2.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相关情况后,在2023年6月21日(周三)前将系统提交至区科技局复核,并向区科技局提交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培育库立项推荐名单及相关情况报告、现场核查表、实地考察现场照片等材料供复核。
3.区科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提出“培育库”拟立项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经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联合发文认定并按程序签订立项协议、拨付启动资金。
三、相关事宜
1.各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接通知后做好组织工作,及时完成受理审核和实地考察工作。每个项目申请“培育库”立项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2.相关单位如实填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等失信行为的,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记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对申请材料不完整、不符合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基本申报条件、存在市内异地人才获评、实缴资本抽逃、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或虚构财务数据、研发生产两头在外等情形的,一般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