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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专认定中!2023年合肥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和每个区补助资金

文字:[大][中][小] 2023/5/30  浏览次数:1148

2023年合肥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开始了,今天申报不限制名额,企业申报成功,合肥大部分区都有补助资金。下面就来详细了解合肥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和每个区补助资金,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安巢经开区有想要申请专精特新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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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要求

(一)今年是实施《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的第一年,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帮助企业掌握申报要求。

(二)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及申报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填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24时,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三)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设推荐名额上限。请各市经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于7月4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3)联合行文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邮箱。

(四)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为方便企业高效快捷申报,尚未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可同时申报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由各市经信局按照《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组织实施,于6月30日前将名单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合肥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2.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3.近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4.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须提供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5.近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补助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补助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6.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7.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8.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9.近2年审计报告(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

10.质量管理水平对应的证书(包括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自主品牌佐证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1.企业获得相关领域特色称号佐证材料

12.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3.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14.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5.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请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个区的补助资金

1、合肥市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对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助;外省迁入我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享受同等政策。

 

2、瑶海区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新迁入企业同等享受。

 

3、蜀山区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加快领军型企业发展,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4、经开区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的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补贴资金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5、新站区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每户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企业获认定后根据补助申报通知提交申报材料,经区经贸发展局、市经信局审核推荐至省经信厅。

 

6、包河区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7、高新区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1)鼓励企业数字化投入。对于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按照市、区两级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其中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5%、7%的额外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市级认定的上云服务单位购买上云服务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上云企业服务器托管费用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累计不超50万元、8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加大企业双招双引。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对合肥市以外总部迁入合肥高新区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且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度持平或增加,给予区级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4)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的重点研发项目,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3%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的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引导企业扩大规模。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补助。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补助,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审核过程中,给予企业优先推荐的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应报尽报。

(7)助力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主攻方向,为行业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对于当年度发布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首次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以上,合同执行完毕后,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专精特新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制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目录,在区内场景应用及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中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鼓励管委会各部门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置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加分项。

(8)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完成股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基础层挂牌“专精特新”企业调入创新层并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企业,报安徽局辅导后,直接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对在北交所成功发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9)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扩大细分市场占有率,对于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对当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组成单位)的,区级分别给予3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补助。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区级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区级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

(10)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在“链通高新”平台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区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疑难问题清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8、庐阳区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庐阳区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9、巢湖市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且未获得省、合肥市资金补助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为合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一次性补助。

 

10、巢湖经开区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对当年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平安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11、肥西县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支持领军型企业发展。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补助;对新认定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区域领军型企业,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

 

12、庐江县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该项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多级认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13、长丰县专精特新补助政策

出台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引进办法,对新认定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关于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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