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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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说一说关于2023年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时间程序及认定材料要求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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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审核类”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由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归口管理的“审核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16日前通过“铜陵政企通”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县区政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中央、省、市属企业通过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申报。
县区政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会同县区财政部门于2023年8月26日前分别向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报送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由市商务局归口管理的“审核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16日前通过“铜陵政企通”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含承诺书(附件5)、2023年度市级外贸促进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6))及部分政策所需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认真填报基本信息、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二)市民促局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三)各县区、园区应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四)各县区政策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
2023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1、一般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A、申报项目必须是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当年设备投资200万元(单台设备不含税价值不低于5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以项目备案或核准投资额为准;
B、申报项目应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范围,且项目类别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C、申报补贴的设备必须是为本项目购置的生产经营用设备(不包括企业交通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非生产经营用设备),自制设备、旧设备、已享受过招商引资设备补贴的设备不得申报;
D、本政策奖补的设备计价,只按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计算奖补,安装工程费、改造工程费发票不纳入奖补范围。进口设备只包括设备买价,其他税费一律不计入奖补范围;
E、企业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应的设备发票,以2022年实际支付的设备融资租赁费(不含税设备本金,不包括融资服务费或利息)计入应补投资额,到合同期满,累计应补投资额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的不含税设备本金。
(2)申报材料
A、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建设必要性、基本情况、建设周期、技术工艺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市场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B、项目备案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纳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范围证明材料、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
C、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D、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相关证明(设备清单、发票扫描件、购置合同、安装图片、进口设备报关单等)。
2、机器换人项目
(1)申报条件
2022年购入机器人(≥4个自由度)等设备投入资金在50万元(不含税)以上的企业机器换人项目。
(2)申报材料
A、机器换人项目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B、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4个自由度)等设备清单;
C、购入工业机器人(≥4个自由度)等设备资金证明(购买合同、发票、照片等)材料;
D、资金申请表;
E、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F、承诺书。
二、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1、企业上云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在铜陵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云服务商。
(2)申报材料
A、2022年度新增给本地企业提供云服务的有关合同、发票复印件;
B、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1、支持跨境电商做大做强
(1)申报条件
A、外贸实绩企业新落户且首个整年度在线交易额超过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
B、或外贸实绩企业使用独立站或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年销售额超过30万、50万、100万美元;
C、此前两项奖励按就高原则只能申报一项不重复奖励;
D、或企业开展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商监管代码项下(含1210、9710、9810等)的跨境电商通关申报业务分别达到30万、50万、100万美元。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企业基本情况和跨境电商发展基本情况介绍;
C、营业执照复印件;
D、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平台在线销售年度网上订单截图或后台交易额截图(交易额以月为统计单位)、链接地址截图(如截图无法体现公司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公司具有关联的证明材料);
E、企业开展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商监管代码项下的需提供海关报关单;
F、当年和上年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证明材料;
G、承诺书。
2、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发展
(1)申报条件
A、在我市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新招引我市企业在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且实现进出口额年度累计达到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
B、或在我市注册的为中小微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提供通关、物流、融资、退税、结汇等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
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企业和平台基本情况介绍;
C、营业执照复印件;
D、当年服务企业在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实现进出口企业清单(含合作协议、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平台后台网络交易额截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E、年净增制造业进出口额的各企业清单(含合作协议、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平台后台网络进出口交易额截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F、对申报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平台软硬件当年固定资产新增投资建设(指不包括员工薪资津贴的项目研发费、平台硬件设施购置和维护费、软件外包费、为推广平台开展的宣传广告费和展会参展费,不含基建和土地款、办公用房购租款、车辆购置款)相关证明材料(发票、付款凭据和会计凭证复印件);
G、年度网上订单截图或网上销售额截图;
H、当年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清单(含合作协议、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网络交易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