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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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六安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领航"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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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类别及相关材料
详见附件《2023年六安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按照企业自愿、县区推荐的原则,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材料应做到数据精准、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资格和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和100%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情况、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各县区推荐市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不超过3个, “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工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各1个。
(三)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请于8月30日前报送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等一式4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至市经信局电子和信息化科。
附件:2023年六安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六安市本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一)基本材料
1.县区经信部门推荐文件、承诺书(附件1)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
2.申报单位的项目申请表(附件3);
3.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4),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1年、202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2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示范项目: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申报省市各类政策时提供过虚假资料的;
4.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二、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市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于5G网络技术的制造业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加强工业互联网企业差异化、精细化管理,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的网络安全管理示范。
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在农业、旅游、教育、医疗、供电等非工业领域开展5G+智慧应用场景建设的应用企业。
1.申报条件
(1)“5G+工业互联网”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单位为应用企业,且“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在2022年7月1日-2023年7月1日期间的工业互联网改造的软硬件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其中硬件包括关键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新增智能应用设备、覆盖厂区内5G网络新建及改造等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5G+智慧应用"示范企业比照“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相关标准进行择优奖补。
(2)项目须满足《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项目要素条件》(附件5),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行业推广价值,且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企业须在羚羊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并开展工业互联网线上诊断。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附件6,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应用项目方案简介、代表性及推广价值、应用情况及效果、实际应用案例等)。
(2)2022年7月1日—2023年7月1日期间的工业互联网改造投入的相关真实性支撑材料(包括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资金投入材料、专利/著作权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申请报告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
(二)工业企业上云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1)上云时间。在2022年7月1日-2023年7月1日期间内,实际产生上云支出的,可申请上云企业评定。
(2)上云形式。上云企业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的形式上云;也可通过采购自建私有云或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上云上平台,上云业务符合《企业上云内容清单》(附件7)要求,对照《星级上云评定标准》(附件8),上云评定等级在4星级(含)以上。
2.申报材料
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书(附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