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规上服务业入库范围
表1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营收标准
行业门类 |
名称 |
营业收入标准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000万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Q84 |
卫生 |
|
K702-K709 |
房地产业 |
1000万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P |
教育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00万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Q85 |
社会工作 |
二、入库时间
年度入库申报时间分2023年10月和2024年1月两批进行。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前,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前。
月度入库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前,每月25日前截止申报。仅可申报新建新投产企业(企业于2023年四季度及以后成立)。
三、申报材料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带二维码);
(5)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带二维码);
(6)收入构成说明加盖公章;
(7)其他合同、发票、完税证明等文件;
(8)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