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武汉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等内容如下,想要转型的个体工商户们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支持标准
1.保持转型升级的企业沿革记载连续性、完整性,个体工商户转型升
级为企业后,原个体户档案材料并入转型企业登记档案中保存;
2.支持名称自主申报,“个转企”名称由申请人依法自主申请,申请人 可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登记机关窗口办理登记时提交申请名称的有 关材料。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转型升级后企业可最 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承继其商号价 值;
3.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后,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公章刻
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同步办理。
适用对象
拟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申请人到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和转型升级——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资料齐全一天内办结(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同步办理)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企业申请书》
2.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转型为以下企业类型所需提交的登记材料:
(一)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3.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
5.《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合伙人住所证明。
4.《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三)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备注
2022 年 11 月 1 日,国家出台施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但因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法律性质、组织形式、责任承担方式、名称管理等方面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目前个体工商户还不能通过变更登记的方式直接转变为企业,需要按照规定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