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长丰县一次性留工补助、新增就业补贴、共享用工补贴、到岗交通费补助。长丰县2024年稳岗促就业政策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奖励标准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长丰县2024年稳岗促就业政策申报代理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一次性留工补助
1.申报对象
春节期间(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正常留工生产经营的本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依据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重点产业企业目录确定,“四上”企业依据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名录确定。企业申报前须已发放春节期间在岗的外市籍参保员工留工补助(单独发放)。
2.补贴标准
500元/人
3.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注册地县人社部门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长丰县春节期间留工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外市籍留工人员花名册、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等户籍证明材料;
(4)企业外市籍留工人员春节期间在岗考勤记录、留工补助发放流水(单独流水)等证明材料;
逾期没有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县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并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
材料报送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政务中心
二、新增就业补贴
1.申报对象
2024年一季度招用非本市户籍人员首次来肥就业(含四县一市人员到市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用人员须在2023年以来在肥无参保记录。
2.补贴标准
1000元/人(500元补助企业、500元补助新入职员工)
3.申报流程
阶段一:
申报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前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长丰县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等户籍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
(3)长丰县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花名册;
逾期没有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县人社部门对企业新入职员工参保状态等信息进行预审,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情况反馈给申报企业。
阶段二:
预审通过的企业向新入职员工发放员工部分新增就业补贴(500元/人,单独发放),2024年5月30日前将发放流水(单独流水)等证明材料提供给县人社部门。
逾期没有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县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并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
材料报送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政务中心3楼141-144号窗口
三、共享用工补贴
1.申报对象
2024年内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的用工输出企业。
2.补贴标准
500元/人/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3.申报流程
用工输出企业向输入企业注册地县人社部门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共享用工补贴资金申请表
(2)共享用工协议(双方盖章扫描件)
(3)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
(4)参与共享用工人员薪酬发放证明材料(证明员工工作时间在1个月以上)县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并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
材料报送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政务中心3楼154-155号窗口
四、到岗交通费补助
1.申报对象
2024年一季度租用大巴车等交通工具“点对点”跨省组织员工来肥到岗的本市企业或机构。
2.补贴标准
实际交通费用的50%,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或机构于2024年4月30日前向注册地县人社部门申请(非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不予受理),提供以下材料:
(1)长丰县到岗交通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包车订单及费用票据;
(4)乘坐包车到岗员工花名册;
(5)企业或机构包车跨省组织员工到岗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员工乘车签到表、带日期水印图文等材料);
逾期没有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县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并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
材料报送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政务中心
关于长丰县2024年稳岗促就业政策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长丰县稳岗促就业政策申报代理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提供项目申报代办、知识产权、政府补贴政策、工商注册、代账调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申报材料编写、股改挂牌上市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