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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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2024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展!包括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凤阳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申请标准等内容整理如下,此次申报截止时间是到4月26日,请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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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
参照《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程序
1.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
2.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时间流程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评价,确保做到应报尽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清单(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同时,提交1份纸质版佐证材料报所在地经信部门,并与系统中上传的保持一致,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最终评价结果,建议企业系统提交后,及时与所在地经信部门联系确认。
(三)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企业递交申请截止时间4月26日。请各县(市、区)及园区经信部门对
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同时在企业提交的自评表中填写相应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于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初审、系统提交,并将推荐行文和汇总表(附件1)报送市经信局中小办,电子版同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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