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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申报奖励

文字:[大][中][小] 2020-8-31  浏览次数:1694

 

(一)申报对象
农业高校院所与市(县)政府合作共建的高水平、永久性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
 
(二)奖励内容
建成并运行一年以上的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在专家及团队组建、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及创新创业、农民培训、重点推广技术等取得显著成效,依据2019年绩效情况,省给予高可达1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申报书;
2、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农技推广示范基地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3、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协议,共建共享的投入、保障条件证明材料;
4、建设规模,建成具备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培训功能综合试验站的建设用地产权证书、平面布局图及工程验收材料,农业推广示范基地土地扭转等证明材料;
5、对照“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申报表”所填内容,提供相关辅证材料。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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