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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开始了吗?认定时间在什么时候?关于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要求及流程内容介绍,以下将为你整理,有需要的请接着往下看。
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15855199550
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新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3、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
4、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的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
6、企业租用孵化器内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中国高新技术品目录》范围,且《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
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程序
1、受理:申请单位或个人备齐申请材料后,交至各市科技局,由各市科技厅统一推荐到科技厅窗口(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5号服务厅)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根据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赴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召开专家评审会。综合现场勘查及专家评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省科技厅根据申请材料、现场勘查情况以及专家审查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审查意见合格的,省科技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审查意见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整改要求,申请人整改好后重新报送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需整改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整改后,将整改材料报送窗口或网上补充,整改合格的,省科技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4、办结、送达:省科技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孵化器认定目录。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要求
1.所有绩效评价数据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各县(市、区)科技局、经济运行局应组织申报单位开展科研诚信自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3.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各申报单位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将视情组织实地查看,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有关规定处理。
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时间
2.各县(市、区)科技局、经济运行局组织辖区内各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填写2019年度滁州市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经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后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一式一份)。
3.市科技局据报送材料对市级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对各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把关,对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绩效评价。
4.各被推荐参加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的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内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网络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5日—10月16日),按系统提示填写绩效评价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以上就是2020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要求及流程、认定时间等内容,该项目申报时间即将截止,需要申报的企业要抓紧时间。更多关于申报细节内容请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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