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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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企业除近三年不能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失信行为等外,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
2、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3、企业具有比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4、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申报好处:
安徽省: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合肥市: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总量控制原则,给予一定比例资金奖补。上述政策与制造强省政策不重复享受。
长丰县:对新确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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