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依照《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做好2020年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遴选和推荐工作。
1.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申请企业编报《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2.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认真进行严格遴选,推荐符合市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企业。
3.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于10月25日之前行文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材料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科。
二、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根据《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开展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2018年认定的10家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须编报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其他年度认定的市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只需报送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1.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淮北市企业技术中心做好评价材料的编报工作,并对评价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2.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10月25日前行文,将所辖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完成情况(一式3份)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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