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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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出台了关于合肥市促进夜间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关于该项目申报条件及奖补等情况,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合肥市促进夜间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包括夜间经济集聚区、夜市商业街区、居民夜间消费节点、乡村特色小镇等夜间经济载体中的夜间标识指引、亮化系统、景观雕塑、休闲设施、智能立体停车场、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改造项目,详情如下:
合肥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 15855199550
一、政策内容
支持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范围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夜市商业街区、居民夜间消费节点、乡村特色小镇等夜间经济载体中的夜间标识指引、亮化系统、景观雕塑、休闲设施、智能立体停车场、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改造项目,2020年度建设改造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按以上内容开展改造提升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事后奖补方式)
二、申报方式
2020年合肥市促进夜间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主体于2020年10月16日前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报送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于2020年10月19日前将经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商务局。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商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核结果将及时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公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在《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范围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夜市商业街区、居民夜间消费节点、乡村特色小镇等夜间经济载体的运营管理单位。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政策条款不支持有失信行为(有效期内)的企业。
2.申报主体须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建设方或运营方,如两者不一致或不止一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一家主体申报。
3.申报主体在某一街区、节点或特色小镇进行夜间标识指引、亮化系统、景观雕塑、休闲设施、智能立体停车场、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改造的2020年度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不含税)。
四、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时上传至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的材料与纸质材料应完全一致。网上上传材料及纸质材料装订时应按以下顺序:
1.书面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项目情况简介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申请表;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提供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建设方或运营方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项目改造提升后的外观、内部等有关部位的实景照片、平面图;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发票,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申报主体、审计报告中项目投资方、票据中的支付方应一致;审计报告、票据时间均应在2020年;发票金额统计时只计算不含税金额);
7.“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8.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五、附则
1.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政策,按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奖补。
申报类型
□鼓励电子商务规模发展
□鼓励商贸企业大力发展新零售和无接触配送
□鼓励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规模发展
□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
□支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给予商贸企业防护用品费用补助
□支持互联网+家政服务业
□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支持企业“走出去”
□支持合肥水运港发展
□支持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
□支持合肥航空港发展
□支持电子商务扶贫
□支持标准化家政服务站创建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支持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
□支持夜间消费高质量发展
□支持餐饮企业发展及特色街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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