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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丰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认定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0-10-2  浏览次数:1569

长丰县积极响应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建设,针对此次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项目申报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呢?这次申报于10月15日结束,建议企业把我好申报时间,合理安排材料上报。

长丰县政策咨询:0551-65318129,18755150066

一、申报条件
1、标准化体系方面,企业建立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流程、全要素、以“四率”(定标率、贯标率、达标率、首检合格率)为基础的标准化体系。产品首检合格率高,标准定标率≥70%,贯标率≥90%,达标率≥80%。
2、标准化保障方面,企业设立标准化机构,制定标准化计划,纳入绩效考核,拥有标准化人才,开展标准化宣传和培训等。
3、标准制定方面,2017年至今企业承担或参与、行业、团体及地方标准制修订。
4、贯标对标方面,企业执行节能、环保、安全等强制性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构建企业标准体系,实行自我声明公开。
5、诚信守法方面,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填写《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材料,向所在市经信部门提出申请。
2、各市经信部门按照要求初审,行文上报省经信厅。
3、省经信厅牵头组织审查、公示和认定。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在对2013、2015年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附件4)开展复评的基础上,组织企业自愿申报。并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光盘各一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报省经信厅科技处,同时申报企业向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提供标准定标率、贯标率和达标率的原始数据溯源。

以上就是长丰县该次项目申报内容,了解更多资讯欢迎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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