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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市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条件材料及认定时间盘点

文字:[大][中][小] 2020-10-19  浏览次数:1372

合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实施开展了关于2020年合肥市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包括合肥市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条件、材料等内容,详情如下:

合肥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0551-65300586

合肥市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材料

我局定于10月26日—11月6日开展2020年度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通知并积极组织辖内符合政策申报条件企业,开展政策申报工作,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与现场申报并行。各企业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政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部分政策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潜山南路1号市财政局大楼305室),初审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申报。

三、申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奖励的上市公司,需提供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等申报材料。

合肥市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条件

1.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

2.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本操作规程规定申报企业(单位)提供相关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

4.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要求,联审过程中如发现中介机构审核不严等问题,不得支付费用,限期政策执行部门追究中介机构责任,情节严重的纳入政府项目审计黑名单。

5.享受资金奖励的上市(挂牌)、拟上市、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需承诺自后一次享受补助或奖励起5年内不得将注册地迁离合肥,并提交相关承诺书(附件4-2),否则一律不予兑现。

6.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申报2020年各项奖励的企业请填写“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26) 。

7.按照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部署,申报各项奖励的企业须提交承诺函,否则一律不予兑现。

8.本规程由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关于2020年合肥市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金融业部分)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条件、材料政策已经介绍完,你了解多少了?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卧涛科技为难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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