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新产品鉴定是什么?
新产品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和生产准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确定能否定型生产的结论意见。一般分为:
(1) 样品鉴定。亦称“新产品技术鉴定”。
鉴定新产品内容有:是否符合技术任务书、标准和其他技术文件的规定;设计资料、结构工艺、技术经济是否齐备、先进;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安全的要求;零部件的制造、装配质量及试验结果。
(2) 小批试验鉴定。亦称“新产品的生产鉴定”。
鉴定内容在样品鉴定的基础上还需增加:工艺文件的准确、齐备情况;工艺装备的性能与配套情况;零件加工和装配质量的稳定情况;试验、检验手段与方法的执行情况等。
宿州市新产品鉴定申报要求:
(1)经检验测试、装机、试用.达到原定技术性能指标,质量稳定、安全可靠。
(2)工艺稳定,成品率达到规定要求。
(3)具有满足批量生产或大量生产需要的工艺装备、专用设备、测试设备。
(4)初步确定批量生产时生产线相劳动组织。
(5)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规定。
(6)主要配套产品、部件巳批量生产。
(7)具备必要的技术文件(技术总结报告、全套工艺文件、全套图纸、设计文件等);
(8)具有性能测试报告或例行试验报告。
(9)具有标准化审查报告,成本核算报告。
(10)质量分析报告。
(11)有用户使用报告等。
宿州市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1、新产品鉴定需达到设计要求,符合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具备投产所必须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及工装检测和质量控制手段;符合标准化规定;产品质量合格、稳定,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用户反应良好;符合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
2、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3、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性能先进适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有技术有明显改进,具有很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应用、推广价值;
4、技术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5、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分试产(试用)和投产(使用)两类。无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投产(使用)和试产(试用)鉴定一般合并进行。
宿州市新产品鉴定申报:15855157003,0551-6531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