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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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双软企业认证条件:
1、申请双软认证的企业必须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2、对申请双软认证的企业的人员要求,在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申请双软认证的企业必须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6%以上,其中,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申请双软认证的企业年软件销售收入必须占企业年总收入50%以上(需提供射审计报告、3~5张大额度自主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的发票及对应合同复印件)
5、申请双软认证的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申请双软认证的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宣城市政策咨询专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宣城市双软企业认证好处:
软件企业认证的益处
1.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2.经认定的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字[1999]273号)。工资只要是合理支出,不管是不是软件企业均可税前扣除,重点是培训费用。非软件企业,应在教育经费的限额内扣除(职工薪酬总额的1.5或者2.5%,看规定情况),超过部分不予扣除;而软件企业则无此限制,均可扣除。
软件产品登记的益处
1.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3%)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2.级新产品三年内、省级新产品二年内、经高新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一年内,每年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按先征后返的办法,由财政返还企业。
3.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