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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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服务我市企业品牌建设,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 牌工作开展,现将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关于开 展2020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 给你们(见附件1),请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二)其他申请范围和条件,须符合省局商标品牌示范 企业推介委员会的八项要求。
二、组织实施
(一)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符合申报 条件的企业,采取自愿免费申请,逐级推介的方式进行, 终由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统一受理申请。
(二)符合申请条件企业要按照《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 企业推介办法》要求,认真填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申请表》(见附件2)及提交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3);同时将申请表纸质版及有关材料依次装订成册连同申请企业
简介(电子版),一并报送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三)请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安 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培育、推介、申报工作,各单位根 据申请企业指导数名额(见附件4),负责收集整理申报单位 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应用 服务处,并提交两份申请企业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2020年安徽省商标品牌 示范企业培育、推介、申报工作,并在推荐的企业申请表上 签署本单位意见。申请企业申请材料确保真实、完整,同时 需指定申请工作联系人一名,具体负责申请有关工作,并报 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在推介等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 为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在推介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市知识产权局知识 产权应用服务处。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18129 / 1875515006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