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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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开展,根据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文件(见附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高新区内的法人企业;
(二)其他申请范围和条件,须符合省局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的八项要求。
二、组织实施
采取自愿免费申请,逐级推介的方式进行。符合申请条件企业要按照《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办法》要求,认真填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同时将申请表纸质版及有关材料依次装订成册连同申请企业简介(电子版),于11月13日前一并报送高新区知识产权局。
三、工作要求
申请企业申请材料确保真实、完整,同时需指定申请工作联系人一名,具体负责申请有关工作,并报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推介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市、区知识产权局联系。
安徽省政策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