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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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苏州市太仓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有哪些呢?
一、申报推荐条件
1.申报企业在太仓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或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
3.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十位;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8%以上或者平均营业利润率8%以上;
4.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苏州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二、有关要求
1、细分产品界定。填报的细分产品领域类别,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2、重点方向。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重点领域产品,予以优先推荐认定。
3、证明材料。企业应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者由国内外龙头企业出具的进入其供应链体系证明。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报材料须以镇(区)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申报主体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信用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镇(区)未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11月4号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5、市工信局将按照规定条件,对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认定结果将在市工信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公示。市工信局终发文公布认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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