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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申报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附申报条件和流程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0-10-27  浏览次数:1752

南京市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申报条件:
支持或补贴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备案要求,并取得2019年度或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且入库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 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南京市政策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南京市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申报流程:
1. 注册及资格审核(9 月27 日~10 月18 日)。企业登录云平台进行注册。工商登记地在麒麟高新区的企业,主管部门选择“麒麟高新区”,由麒麟高新区负责资格审核;其他企业,选择“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由市科技局负责资格审核。注册审核通过的企业登录云平台科技创新券服务系统,在线填写企业创新券(用户补贴)资格申请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
2. 省创新券申领、使用及兑付(10月19日~12月15日)。通过资格审核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登录云平台向入驻科技商城的省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其中首次购买服务视同领取省创新券;企业在线下单并确认服务合同后,经审核通过后在订单支付环节直接抵扣省创新券,仅需向服务机构支付扣除省创新券后的余款;服务完成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实时在线提交兑付申请,上传服务合同、交易发票、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省统筹中心对兑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省创新券兑付清单在云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无异议后,省统筹中心将省创新券补助资金拨付至服务机构;联动地区根据承诺内容将地方资助经费拨付至相应企业。
3. 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用户补贴申报(10月19日~10月31日)。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可在云平台“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用户补贴系统”上传用户补贴的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检测发票、检测报告、检测协议、创新证明材料等)。该项补贴主要针对企业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内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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