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肥西县开展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第二批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2  浏览次数:1508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合人社秘〔2020〕41)及《关于开展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第二批次)申报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161号)(见文末)文件要求,现就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第二批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重点企业。

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需同时满足:

1、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或2月底前复工复产的企业;

2、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参保人数不少于50人;

3、企业2020年1—9月裁员率不超过5.5%;

4、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5、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失信等行为。

商贸流通、交通运输企业需要同时满足:

1、2020年1个季度亏损;

2、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参保人数不少于50人;

3、企业2020年1—9月份裁员率不超过5.5%;

4、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5、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失信等行为。

本批次不受理第一批次合格企业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2020年1—9月平均参保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

三、申报程序

企业向注册地申请,经注册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由县人社局审核汇总于11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

四、申报材料

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提供:“合肥市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工复产证明、工会组织盖章确认的稳岗措施。

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企业提供:“合肥市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会组织盖章确认的稳岗措施。

五、有关事项

1、各部门按照“一次性办结”“多跑一次”帮助企业做好申报服务工作。

2、补贴资金申请表上无“法人代表签字、无审核意见、无经办人员签名、无公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补贴资金在市人社、财政、经信、发改、统计、商务、交通运输、税务等部门会商复审同意后拨付。

六、相关单位业务经办科室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

经办科室

联系人

办公电话

肥西县人社局

就业促进科

李姝莹、李欣

0551-68342373

肥西县财政局

社保科

周平

0551-68835102

肥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经济运行科

信息产业推进群

倪飞

0551-68841220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协调科

潘盛、傅雪敏

0551-68841417

肥西县统计局

工业科

裴蕾

0551-68841039

肥西县商务局

商贸流通管理科

于福涛

0551-68231356

肥西县交通运输局

运管所

王志文

0551-68837113

税务总局肥西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郭文

0551-68838907

 

附件(文末下载):

1.合肥市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2.合肥市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申报相关提示:

1.复工复产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2020年1个季度亏损(指:2020年前三个季度中其中任1个季度亏损即可);

3.稳岗措施必须有“企业公章”和“工会公章”(子公司可加盖总公司工会章、无工会单位可加盖社区街道工会章或乡镇工会章);

4.“附件”填写特别提示:企业法人签字、审核意见(比如“同意或不同意”)、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四项缺一不可。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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