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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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20〕1052号)要求,经初步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对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县农业农村局拟推荐“长丰县水湖镇勤丰果蔬专业合作社”、“合肥青峰岭有机富硒果蔬专业合作社”申报2020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
特此公示。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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