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用于支持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标准化改建或新建,实施饲养舍改建或新建,购置养殖、环保设施设备等。
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非禁养区,选址和布局设计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2)项目改建或新建饲养舍,采用钢架多层保温大棚结构的,改建或新建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采用钢架彩钢瓦(土瓦)砖墙结构,不少于600平方米。
(3)项目支持饲养舍采用纵向机械通风,湿帘降温等相应设施设备,肉羊采用高床饲养,其他品种要有相应的配套设施,较好地满足生产要求。
(4)项目实际有效总投资不少于35万元。
申报补助:
市财政资金420万元,安排21个项目,每个项目20万元。(事后奖补)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