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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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群体之一。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五类群体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庐江县政策申报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申请人只需符合其中一类即可。
2.申请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申请时无单位就业、无单位参保(除以自由职业者参保或在本人创办实体参保的);
3.有具体经营项目(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均可),持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项目正常经营且有固定经营场所(住宅房不可但网络商户除外);
4.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可贷款行业:①建筑业;②娱乐业:包括歌舞厅、KTV、蹦迪;③销售不动产;④转让土地使用权;⑤广告业;⑥房屋中介;⑦桑拿;⑧按摩;⑨网吧;氧吧。)
二、贷款时限、额度及贴息
1.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不良征信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贷款时限长不超过3年,由财政全额贴息。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额度高为300万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3.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还款积极、无不良征信记录、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贷款人及其配偶在其它贷款结清情况下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4.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申请人身份证;
3.就业创业证(办理说明: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两张2寸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创业所在地乡镇社保所或城区社区办理);
4.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载有失业登记记录;(失业登记办理所需材料: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带《失业人员登记证》/《下岗再就业优惠证》/解除劳动合同任意一项复印件;创业前一直未就业人员由常住地社区出具失业证明。失业登记办理流程:首次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带所需材料向创业所在地乡镇社保所或城区社区申请办理;已办《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可直接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失业登记窗口登记。
(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载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军官转业证书》、《文职干部转业证书》、《警官转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等;
(4)刑满释放人员: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7)返乡创业农民工:户口簿;
(8)网络商户:近3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注册基本信息页面截图;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手册;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户口簿;
(1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或文化旅游,且实际从事该行业;
(12)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市交通管理部门2020年4月15日之后签发的《道路客运新增车辆审批表》、在《道路客运新增车辆审批表》签发日期之后申领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13)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
(14)符合条件的出租车企业:营业执照;
(15)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申请人承诺书。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推荐表》一式二份并提交所需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待人社局审批后,交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五、有关说明
此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可能根据政府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请咨询办理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由庐江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解释。此前发布的与此轮政策不一致的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