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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滁州市科技创新考评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补助政策详细内容本文将为你讲解,关于此次滁州市科技创新考评申报奖励,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区域科技创新考评奖励资金120万元。所以有需要的企业可以多关注该政策内容,详情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0551-65300586
滁州市科技创新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滁州市科技创新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围绕科技创新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整体考核评价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
(二)简便可行原则。尽量采用统计、科技等部门有统一口径的指标数据,增强考评的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滁州市科技创新考评申报奖励
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区域科技创新考评奖励资金120万元。
(一)综合奖。
对综合考评得分排位前6名的考核单位,设一、二、三等奖共6名,奖金80万元。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2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5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万元。
(二)单项奖。
1. 科技工作争先进位奖。以省对市四项考核指标得分进行排名,设立一、二、三等奖共6名,奖金20万元。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6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4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
2. 科技人才招引培育奖。对科技人才招引培育工程考核指标得分进行排名(单项奖考核时,此类考核指标得分不封顶),设立一、二、三等奖共6名,奖金20万元。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6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4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
滁州市科技创新考评奖金使用
奖金用于科技创新工作经费与激励,其中25%用于奖励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负责人;25%用于奖励科技主管部门工作人员;50%用于补助科技主管部门工作经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比照执行。
滁州市科技创新考评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1. 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由科技创新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等2项指标组成。
2. 科技创新四项考核指标。由R&D(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占GDP比重、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4项省对市考核指标组成。
3. 科研经费投入指标。由科学技术经费支出、争取科研项目资金额2项指标组成。
4. 科技创新四大工程考核指标。由科技企业创新培育、科技创新项目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科技人才招引培育四大科技创新工程16项考核指标组成。
5. 基础性工作指标。由信息报送、综合评价2项指标组成。
(二)约束性条件。
未完成市科技局下达的R&D(规上工业+研发机构)目标任务,对原有综合考评结果与争先进位考评结果予以降一档处理,缺额按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指标及权重调整。
每年考评后,由市科技局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进步总体情况,结合省对市考核指标,商定调整下一年度各项考评指标的权重,并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布年度考评通知,用于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
滁州市科技创新考评方法
考评计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科技创新考核得分+加分扣分项得分为考评终得分。
(一)自评。按照市创新办每年发布的考核通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自评,计算自评得分,形成自评报告,每年2月底前将自评得分与自评报告报送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复核。由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报送的自评得分和自评报告进行复核,每年3月中旬完成复核工作,上报市委、市政府。
(三)通报。考核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两办名义下发文件通报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考核分数评定和运用
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考核比照执行。
附则
(一)科技创新综合考评工作由市创新办牵头组织实施,具体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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