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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陵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材料、条件及程序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0-11-5  浏览次数: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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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材料

申报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补助、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补助、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科技保险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所有涉及发票等复印件提交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发票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后,研究确定推荐的项目名单及金额,并于10月17日前反馈给申报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财务审核需要,可要求企业补充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补助提交财务相关凭证清单

(1)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8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原件);省级以上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申请补助的,提供孵化器出具的在孵化企业证明材料;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补助的,提供省科技厅批复及独立法人资质证明材料。

(2)企业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不含税价)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及对应的企业记账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3)企业仪器设备购置(或自制)清单表(样表参见《2019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申报须知》);

2. 申报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补助、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科技保险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需要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铜陵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条件

1、所有申报事项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19〕410号)规定的时间节点,根据省科技厅《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项目申报须知》要求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核定的有效发票上传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打印纸质材料。

2、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政策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进行失信登记。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铜陵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县(区)科技部门统一集中报送,连同2019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请各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及其他负责推荐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单位申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规。

报送

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 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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