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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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67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义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二、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品化。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三)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四)创新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三、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条件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企业,均可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工业设计等)。
2. 原则上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 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5%以上。
4.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5.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 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
(一)《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即2018、2019 年,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2019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项目申请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进入“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报系统完成线上填报并于2020年11月13日(周五)上午11点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提交至经开区管委会B座3楼经贸局2301室,逾期不予受理。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代理申报咨询:0551-653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