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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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20〕1052 号)文件要求,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农经发〔2013〕10号)规定的标准,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推荐申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一家,名单如下:
舒城县顺发蔬菜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从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为期5天。
舒城县农名合作市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