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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流程及心验收考核政策解读

文字:[大][中][小] 2020-11-27  浏览次数:1776

2021年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流程有哪些?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验收考核是怎样的?为了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小编根据今年政策详细整理汇总了请企业参考,有需要的请直接咨询以下电话,会有专人为您快速回复及免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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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含义

市技术创新中心是定位于合肥市具实力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是级、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预备队”和全市各类创新基地的“先锋队”,面向产业技术创新前沿和制高点,围绕影响合肥市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行业技术领域,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重大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及应用示范,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

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和省市战略需求变化、技术发展态势等情况,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坚持对标级、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标准,扶优扶强,择优认定。

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市技术创新中心采取认定制,依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位居前列的重点企业牵头建设,由依托单位申请认定。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与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企业联合共建。

依托单位应在合肥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依托单位拥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鲜明特色,能够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具有较强的创新力和带动力;能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投入,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行业同类。

依托单位拥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开发实验场地,建设期投入不少于300万元,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

依托单位拥有级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或具有行业内公认的技术创新优势和高水平科研团队、领军人才,能够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技术创新合作网络的显著优势和能力。依托单位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及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依托单位建立了适应市场化运营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研发人员激励约束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流程

符合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可行性方案, 提出中心的技术领域和方向、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模式和保障措施等, 并提供所需的附件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县(市)区科技局辖区内申报单位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将根据省市战略需求变化等情况,对标和省科技创新基地创建标准,成熟一个,择优认定一个。

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通过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技术创新中心可行性方案进行咨询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择优确定名单。

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验收考核

市技术创新中心需每年对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自查评估报告,并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对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定期验收考核,3年为一个周期。验收根据市技术创新中心签订的目标任务书,对3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包括:技术创新水平、人才队伍建设、高端成果转化、行业引领带动、资金投入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档。

市科技局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对市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动态管理,对验收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市技术创新中心,择优推荐申报、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对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市技术创新中心,予以1年期整改。

有以下情形的,市技术创新中心资格将予以摘牌:

(一)中心依托单位自行要求撤销其市技术创新中心;

(二)中心变更主要研究方向或进行调整重组等重大事项,影响实现中心功能和任务的;

(三)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托单位;

(四)不上报验收考核材料,或上报的验收材料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五)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中心整改仍未通过或不参加整改;

(六)其他情形。

市科技局负责对撤销的市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公布,被撤销市技术创新中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并追回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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