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主体:
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中央在皖企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
合肥市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认定程序:
按照属地化管理,由各市经信委组织申报。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报委主任办公会通过后,省经信委授牌。
合肥市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条件:
1. 展示内容要求。一是依托电信、广电等运营平台开发的智能终端、行业应用、增值服务等产品展示;二是智能制造、新型显示、软件集成、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智能终端等硬件展示;三是城市管理、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智能制造、文化创意、数字家庭等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成果展示;四是和省信息消费试点等重点工程应用展示。
2. 有固定的场所和完善的网络平台。一是展示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展示产品(功能)种类不少于20项;具备承担50人以上规模集中培训或演示环境。二是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条件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空间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影视展示、产品体验、培训服务等需求。
3. 充分利用多媒体、展板、灯箱演示,以及实物展示体验等方式,通过人员讲解、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
4. 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专业化的运行管理团队。向市民免费开放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体验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基于信息消费的培训、研讨会、交流会。
5. 申报时需要附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文件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
应用和管理:
(一)对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展示展览、体验互动等,引领消费,促进消费,带动消费,推动创新创业。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推动产业转型和改善民生等。
(二)对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实施动态管理,适时开展体验中心建设及运营情况评估,加强跟踪管理,确保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取得实效。
(三)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对已认定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要重点扶持建设。
申报补助:
合肥市(区县)肥东30万;肥西10万;其他县区参照补助政策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