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
根据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小组,对各申报市级示范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逐一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推荐长丰县义井乡丰生家庭农场等20家(具体名单及顺序详见附件)家庭农场申报2020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拟推荐长丰县太张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家(具体名单及顺序详见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2020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1日-12月7日(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政策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下一篇点击:新科技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长丰县申报2020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拟推荐名单 | ||
序号 | 合作社名称 | 备注 |
1 | 长丰县太张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
2 | 合肥和丰农业专业合作社 | |
3 | 长丰县凤槐农业专业合作社 | |
4 | 长丰县沛河利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备选 |
5 | 长丰县岗下农机专业合作社 | 备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