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市开展省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项目验收及调整会计审查的询价函

文字:[大][中][小] 2021-8-4  浏览次数:1222

根据省发改委统一要求,获批的省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发改委组织验收。现就开展省级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工程项目验收及调整会计审查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单位可按要求进行书面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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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及任务

本次项目验收及调整会计审查共涉及7个项目,其中,6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已按项目或子项目完成专项审计),需要第三方事务所对项目进行财务复核验收。1个项目调整建设方案,需要第三方事务所对项目主要投资事项和投资进度进行复核。具体任务如下:

1.第三方事务所赴项目现场实地开展原始票据、相关实物复核。7个项目涉及9家企业,其中6家位于合肥高新区,2家位于合肥经开区,1家位于安巢经开区。

2.第三方审计事务所根据现场复核情况,提出书面建议。企业根据建议补充相关资料并完善相关报告。

3.市发改委择机组织专家召开验收会议,第三方事务所参加验收会议,复查企业修改情况,并向验收专家(技术专家)说明项目投资情况。

4.第三方事务所根据项目验收或调整会议的最终情况,对上述7个专项或工程出具总体情况报告一式二份。

二、时间安排

会计审查工作计划于2021年8月6日启动,8月18日完成。

原则上第三方事务所每复核完成一个专项或工程,市发改委及时组织召开验收会。

三、有关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投标供应商须入选安徽省或合肥市评审协作名单;

4.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报价须知

1.询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5日上午10时。

2.原则上按照最低价确定第三方事务所。

3.第三方事务所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报价单(包含不限于工时、工资、差旅、调研、会议座谈、税费、编印、咨询费等),形成服务总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并提供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包含不限于事务所资质证书、参与人员资质证书等)。未按询价函要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及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的,将被拒绝。

4.第三方事务所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询价响应文件及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以纸质版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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