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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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要求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2. 各地评价工作机构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原则上每月完成不少于一批次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每月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分批汇总公示、公告,办理批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批,3. 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由评价工作机构按程序及时提请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撤销登记编号,统一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4. 评价工作机构在开展评价组织、形式审查、信息抽查工作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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