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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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高技〔2020〕168号)和《合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合财建〔2020〕49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合肥高新区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在新型显示器件、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实施的产业化和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的相关审批(包括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自有资金等条件)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并已开工建设,原则上要求项目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备案实施,且截至2020年11月30日建设进度不超过70%。
3、项目未获得省级研发、产业化、固定资产补助等政策资金支持(含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资金)。
4、项目建设期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失信行为信息(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
二、支持方式
1、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集群、人工智能产业集群预算分别为1000万元;资金安排根据评审结果依次分配(后1名获得资金可能低于10%比例)。
2、资金以“事后奖补”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项目研发生产设备购置金额的10%,单个企业高支持不超过400万元。
三、有关工作要求
1、项目单位按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详见附件2)编制申报方案,涉及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要清晰可见,原件在项目现场审核时提供。(备注:请填写项目购置设备情况汇总表,相关购置合同、票据、转账单等待评审入围后,再通知相关企业提供复印件,相关原件现场核查)
2、集成电路类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合肥高新区申报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奖补资金汇总表》(详见附件1)的excel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semiconductor911@163.com。请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资金申请报告一式3份(正文用A4纸双面黑白打印,封面和封底使用白色布纹纸,胶装)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911办公室翟春晖,同时将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盖章扫描pdf)发送至邮箱semiconductor911@163.com。联系方式:65864920。
3、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类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合肥高新区申报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奖补资金汇总表》(详见附件1)的excel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1762918865@qq.com。请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资金申请报告一式2份(正文用A4纸双面黑白打印,封面和封底使用白色布纹纸,胶装)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325办公室姚展堃,同时将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盖章扫描pdf)发送至邮箱。
4、上述所有电子版材料均以企业名称+文件内容的方式命名,资金申报报告盖章扫描pdf需为单个完整文件。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补助政策分享:http://www.hfwt.cn/projects/anhuishengfuwuxi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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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合肥高新区申报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奖补资金汇总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项目简介(200字内)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完成投资(万元) | 此次申报购置设备总金额(万元) | 项目审批 | 项目获得省市政策资金支持情况 | 失信行为信息 (有/无) |
备注 | |||
核准或备案 (文号和时间) |
环评文号 | 能评文号 | 土地证号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