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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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开管〔2021〕50号)以及《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巢开管办〔2021〕30号) 等文件精神,经管委会负责人同意,现开始受理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巢湖经开区政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一、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6日至3月2日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开管〔2021〕50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条款。
(二)申报材料
依据《关于印发2021年安徽巢湖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巢开管办〔2021〕30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在规定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在申请政策奖励时,应据实报送材料,编制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追回奖励资金,且3年内取消享受本政策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此次政策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形式,2022年2月16日至3月2日为纸质申报时间,所有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将政策资金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