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合肥市2020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2-11  浏览次数:1664

为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增强我市勘察设计单位的精品意识、竞争意识和品牌意识,本会将于今年底组织开展合肥市2020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所申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合肥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要求,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设计并通过竣工验收。

(三)合作勘察设计项目应由主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并以申报单位承担工作量为依据。

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并对外方原创方案进行过调整,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原则上应由合作双方共同申报。如项目由中方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项目名称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四)合肥地区勘察设计单位(含中央、省直驻肥勘察设计企业)在市外或国外(境外)承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合肥地区以外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合肥境内承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可按同等条件申报。

(五)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

2. 严格贯彻执行的产业政策,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采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技术,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建设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消防、卫生、城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项目业主、生产运行单位应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作书面评价意见;

4.凡之前参加过各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的项目,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得再次申报。

5. 所有申报项目应经过申报单位的内部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市优评选。

二、奖项设置

根据《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和《合肥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所设置的奖项,合肥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综合工程奖和专项工程奖:

(一)综合类

1. 工程勘察项目;

2. 建筑工程项目;

3. 住宅与住宅小区项目;

4.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市政、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

5. 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

(二)专项类

1、岩土工程项目;

2、人防工程项目;

3、建筑结构专业项目;

4、园林景观设计项目;

5、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项目;

6、建筑智能化专业项目;

7、建筑电气专业项目;

8、绿色建筑专业项目;

9、水系统工程项目; 

10、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

11、建筑信息模型(BIM)项目;

12、科技创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单位应根据申请奖项类别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各专业申报细则及申报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格可从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信息网(www.hfjzjn.org)和合肥建设网(cxjsj.hefei.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相关证明,申报材料附件包括工程图纸、照片等。申报材料在各专业申报细则中有具体要求,以申报细则为准。

四、评选机构

1、我会组成合肥市2020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另行公布),负责本年度评选工作;

2、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由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负责。

五、评选标准

合肥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奖项标准参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和《合肥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六、奖励办法

综合工程奖和专项工程奖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原创的、突出的优秀工程项目可设特别奖。

对获合肥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其中一、二等奖项目将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评选结果将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给予获奖企业及个人信用激励。

七、报送时间及费用

1、本次市级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自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超过截止日期,一律不予受理;

2、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评选费;

3、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569号,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


 

合肥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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