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资讯

盘点南京江北新区新型研发机构遴选申报材料条件及对象

文字:[大][中][小] 2020-12-17  浏览次数:1521

南京江北新区新型研发机构遴选申报政策详细盘点,包括申报材料条件及对象内容。有任何不懂的地方请直接咨询以下指导电话为您解答指导!

政策免费指导热线:0551-6530058615855199550(可加微信)

江北新区新型研发机构遴选申报条件对象

一定时期内前在江北新区直管区注册且符合市科技局相关要求的机构。

江北新区新型研发机构遴选申报组织形式

1. 自愿申请的机构,登录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2. 申请机构填写《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提供附件所列相关材料纸质版,并送至所在产业发展平台。

3. 由机构所在产业发展平台出具《推荐函》和《xx年第二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推荐汇总表》,向新区科技创新局推荐。

4. 新区科技创新局组织初审,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江北新区新型研发机构遴选申报材料

1. 申报书须有页码,佐证材料建议按类别用彩页隔开,并在书脊上标明研究院名称。

2. 请各产业发展平台将机构填报的纸质档申报材料按照封面、目录、承诺及审核意见、研究院简介、表格、佐证材料顺序进行装订(一式三份),并与《推荐函》新型研发机构运营公司的信用审查报告(单独提供)一起送至科技创新局产学研合作办。

3. 申报单位应加强协议、授权书等文本的规范性。涉密信息、材料按相关保密规定处理,不得直接在申请材料中提交。多方共建协议、依托平台授权书、持股人员职务证明等材料应有签署日期、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4. 依托境外平台机构所提供的共建协议或授权文件应明确包括允许依托境外平台、专家属于该平台在职员工且专家本人以货币出资形式参与建设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等内容。共建协议或授权文件原则上需盖平台所属单位的公章。如为学校领导个人签字的,请提供学校对个人签字效力的相关规定、该领导职务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专家研究。境外平台持股专家在职员工指有明确人事、薪资关系的正式人员,需提供原始佐证材料。所有外文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准确的中文翻译材料。

需要咨询或代理的请直接联系免费指导: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