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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开始了,想要申报该项目的企业,切记不可错过申报时间,那么想要申报江苏省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话需要满足哪些基本申报条件要求呢?这个就需要大家来跟随小编一起看一看了,当然,大家也可以直接联系卧涛科技咨询相关申报细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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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1. 农业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应具有一定规模并达到现代化生产和管理水平,在本地区、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包括政府部门、教育科研机构、企业等。
2.重视标准化工作,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具备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3. 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4. 已申报过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内容(范围)。
二、江苏省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内容要求
试点申报项目应能够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辐射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标准化生产,有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粮食。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以优质稻麦为重点开展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试点。
(二)园艺。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工厂化生产年产量500吨以上。围绕特色园艺生产,以绿色蔬菜、时应鲜果、茶叶、花卉、食用菌等为重点开展标准化试点。
(三)畜牧业。要求年出栏牲畜1万头、家禽2万羽以上。围绕规模化畜禽养殖,选择地区特色、优势品种,开展规模化、机械化养殖标准化试点。
(四)渔业。要求养殖水面300亩以上,工厂化生产年产量500吨以上。围绕特色水产生产,选择河蟹、小龙虾、长江珍稀鱼等优势品种,开展工厂化、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化试点。
(五)农业综合领域。围绕综合种养、循环农业、农产品
质量管控、观光和休闲农业、智慧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六)农村领域。围绕农业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乡村治理、农村公共服务、城乡协调发展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三、江苏省农业标准化试点申报任务要求
(一)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根据试点工作重点和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服务支撑试点的工作模式和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为试点开展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召开启动大会。
(二)构建标准体系。在收集本领域相关、行业、地方标准等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相关企业标准,构建协调配套适用的标准体系,保证各环节有标可依。对试点单位申报的地方标准,将优先予以立项。
(三)强化标准实施。积极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提升全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水平,培育标准化人才队伍。加强重点标准实施,建立评估机制,及时修订相关标准,不断提升标准体系有效性。
(四)总结推广经验。对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标准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发展模式,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推广。
(五)目标考核。试点项目完成前,承担单位需对照相关考核验收表进行自查,自查合格,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
四、江苏省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承担单位申报。2021年1月20日前,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一式两份(具体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二)设区市集中上报。2021年1月31日前,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将本地区省级标准化试点申报材料汇总,商请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院校、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初审。2021年2月28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初审。
(四)专家论证。2021年3月15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省级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包括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质询答辩等。
(五)项目下达。2021年4月底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专家论证基础上,结合地区、行业、部门标准化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确定2021年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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