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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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武汉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奖励申报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武汉市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一、支持对象
为全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融资服务、创业服务、人才与培训服务、技术创新与质量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满足至少以下--项功能要求∶
1.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8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8次以上。
2.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
3.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5次以上。
4.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800人次以上。
5.融资服务。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服务机构;或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5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奖补标准
(一)新创办服务平台奖补∶对新创办公共服务平台,按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限补30万元。
(二)服务绩效奖补∶对当年为50家以上本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万元,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且考核合格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主营业务收入20%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新创办服务平台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15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2、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5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3、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各等,投资额达100万元;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3家以上。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5、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应不少于5人。
(二)服务绩效奖补申报条件1、被认定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2、具有固定服务场所,员工10人以上;
3、上一年度服务企业业务支出不低于100万元,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50家;
4、按服务数据报送制度要求完成报送任务;
5、服务平台运营机构信用良好,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四、申报材料
符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新创办服务平台申报材料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购买设备的相关发票;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8.提交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9.企业承诺函。
(二)服务绩效奖补申报材料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绩效奖补申请表;
2.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4.服务平台员工名单(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5.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服务业务支出证明材料;
6.上一年度服务的中小企业名单;
7.解决服务需求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企业服务情况确认表;
8.开展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
9.提交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10.企业承诺函。
五、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街道、产业办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项目初审。各街道、产业办负责对企业是否满足申报条件进行初审,依据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初审。
(三)项目审查。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出具正式的审核。
(四)项目公示。区科经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出具审核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建议,根据年度预算情况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五)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相关程序后,办理拨付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情况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三)请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于2022年8月18日前报送至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台商大厦1315室。纸质版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按申报资料顺序排版),发送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