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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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皖三重一创办〔2020〕17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专项资金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和项目。为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工作,现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股权投资项目入库,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注册地位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创意文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等7个产业领域企业。
二、入库条件
推荐进入项目库的企业和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项目单位)管理规范。拥有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发展思路明确,治理结构完善,股权结构和商业模式清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健全,企业信用良好,有股权融资计划,并有被政府投资平台股权投资的意愿。
2.项目符合、省、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属于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创意文化、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
3.项目原则上应位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也可包括市外被投企业按约定整体迁入我市的;市外被投企业通过新设子公司或者对已设子公司增资将主要生产和研发基地落户我市的。
4.项目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对产业发展引领带动能力强。
三、工作要求
1.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据实、准确、完整的填写《股权投资项目库入库申请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以虚假材料申报的企业,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黑名单。
2.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主动对接辖区投促部门、园区管委会、基金公司等单位,充分发动、广泛宣传,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企业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3.各县(市)区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四大开发区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级战新集群核心承载区高新区、新站区分别增加10个、5个项目推荐名额。各单位依据入库条件标准按照推荐程度对项目依次排序。
4.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于2021年1月6日下午下班前正式行文(纸质版2份)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PDF盖章和word)、《入库申请书》电子版(PDF盖章和word)刻录光盘(2份)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
点击跳转:其他合肥市可申报补助项目。
附件1
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 名称 |
信用 代码 |
注册 时间 |
主营 业务 (200字内) |
上年度 收入 |
上年度税收(实缴) |
上年度净利润 |
上轮融资 |
本轮股权融 资需求 |
募投项 目名称 |
建设 内容 (200字内) |
建设 规模 (200字内) |
总投资 |
建设 期限 (X年X月-X年X月) |
主要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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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产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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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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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属产业领域包括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创意文化、网络与信息安全。
附件2
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专项资金股权
投资项目库
入 库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盖章)
填 报 说 明
一、本申报材料为申请进入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库的企业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贸)部门。
三、申报企业应按照填写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完整、准确填写各个表项,并出具真实性承诺声明。如有虚假填报,则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且纳入失信黑名单。
四、申报企业除填写有关表项外,还应根据要求另附相关说明、佐证材料。
企业承诺
一、本企业自愿填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同意相关信息纳入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库;
二、本企业申报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本企业申报材料如有隐瞒、虚假等不实情况,愿负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2.申报企业近三年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3.申报企业主要产品或核心技术的产业技术成果证明,由、省(部)级(含)颁发的专利证书、版权、产品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
4.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