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高新区申报2020年第四季度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及科创板挂牌省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2-30  浏览次数:1558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财金[2019]1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0年第四季度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和科创板挂牌省级奖励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对照通知中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积极申报,并于2021111日下班前将纸制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相关原件请报送时携带备查)报送高新区财政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21205室)

二、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安排专人严格按照通知和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并留存一份备查。对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放弃。

2. 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将列入市级和区级产业政策申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市级、区级各类产业扶持政策。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1.符合《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财金[2019]126号)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供相应盖章扫描件,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 科创板挂牌省级奖励资金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为四季度省科创板挂牌企业,申请材料:申请奖励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挂牌情况等)、资金申请表、挂牌通知书、高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变更证明(股改企业需提供)、企业奖励接收账号(账户、账号、开户行信息),同时提供相应盖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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