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资讯

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奖补及验收方式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1-1-7  浏览次数:2246

关于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有哪些?鼓励奖补政策是怎样的?验收方式包括哪些?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旨在围绕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以应用基础和高技术研究为重点,针对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产业技术源,聚集和培养重点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详情如下,还有不懂的地方请直接咨询以下专人指导电话为您详细解答。

政策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15855199550(可加微信)在线咨询

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一)拥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组织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及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队伍。

(二)研究领域符合和省有关科技发展政策,在某一高技术研究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具备承担及省重大科技任务的能力,以往科研成绩突出,拥有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

(三)能提供保证省重点实验室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的资金、技术支撑、实验条件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等后勤保障。

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奖补政策

省重点实验室组建由依托单位提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科技厅经专家咨询、现场考察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按照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按要求与省科技厅签定科技项目合同。

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项目合同是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逾期不签定项目合同或主要指标达不到立项规定要求的,取消项目立项。

对我省重点发展且具有科教资源优势的高技术领域、采取跨学科、跨部门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出资组建的省重点实验室,优先予以扶持

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验收方式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建设实施期间,须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进展及运行情况。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93号)的规定。建设期间实验室主任连续半年以上不在岗时,一般应及时调整并报省科技厅和主管部门备案。建设期间实验室建设内容、研究课题有调整的,须及时上报省科技厅备案。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5]377号)执行。经验收合格取得《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后,省科技厅颁发相应铭牌。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依托单位申请中止:

1、实验室骨干技术人员离开依托单位或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已无法继续实施的;

2、依托单位发生重大变故,实验室建设自筹经费不能足额到位,项目难以完成建设任务的;

3、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

在线为您服务!需要咨询的,请联系专人指导: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项目申报政策汇总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