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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介绍

文字:[大][中][小] 2021-1-13  浏览次数:1137

南京市鼓楼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纳入鼓楼区专利统计范围的各高校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专利,推进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优势,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提高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具体的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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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1、专利奖励;
2、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专利运营及成果转化等;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简称“贯标”)、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以及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培育;
4、专利数据库和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
5、知识产权维权、信息开发利用、“正版正货”示范创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6、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奖励;
7、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培育;
8、优秀专利奖、专利技术形成标准、专利权质押贷款和专利保险奖励;
9、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专利行政执法、软课题研究、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沙龙等活动;
10、其他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相关的费用。
南京市鼓楼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的条件和标准:
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对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4000元奖励。
对自申请日起为8年的有效发明专利根据费减情况一次性给予每件1500元至4000元奖励。
对国(境)外专利,申请和进入(地区)公布阶段每件奖励2万元,在境外(地区)授权后再奖励2万元,同一发明专利获得多个或地区授权的,支持不超过2个或地区。
对上一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含10件)的单位给予1.5万元至30万元奖励。
对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件以上(含10件)的专利权人给予年费1万元至100万元奖励。
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可适当突破。
对中小学生上一年度授权的专利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和授权后当年年费全额资助。
以上对于单位的奖励原则上70%奖励给单位,30%奖励给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对获得、省、市专利奖的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中国专利金奖奖励50万元,中国专利银奖奖励30万元,中国专利优秀奖奖励20万元;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奖励20万元;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奖励15万元,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奖励10万元。
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奖励15万元,优秀奖奖励8万元。
南京市优秀发明专利奖励5万元,南京市优秀实用新型专利奖励3万元,南京市优秀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万元。
对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采取专利权质押的企业,给予评估费全额或融资额的2%的奖励,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参加专利保险的企业,给予获得市级保费补贴100%的奖励。
支持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对获得市级维权补助的给予50%配套奖励。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构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根据联盟的规模和运行实绩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奖励。
对被确定为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的奖励10万元,对获省、市“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立项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奖励。
每年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鼓励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年专利申请代理服务数量、质量和增长率等综合绩效评价,每年每家机构高给予20万元奖励。
对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首次被评为江苏省星级代理机构和南京市先进服务机构的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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