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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奖励及范围原则

文字:[大][中][小] 2021-4-8  浏览次数:2789

第十一批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开始了,总共选拔名额为40名,申报时间截止于4月17日前。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重点选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选拔工作向我市主导产业体系和八大产业链主攻方向倾斜,向创新一线人员倾斜,向青年人才倾斜,向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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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奖励措施

1、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由南京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入选专家将优先推荐参加“百千万人才工程”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家的选拔。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完成、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革新,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其成果转化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的项目获得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获得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5、在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对我市在该领域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产生较大影响;

6、长期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力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7、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学术造诣高,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获得市名教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8、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为疾病防控治疗做出巨大贡献,得到同行公认;

9、在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卓著,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表彰,享有盛名,并为培养后继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重大改革和创新,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11、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创业中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创业人才。

12、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对本市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范围和对象

1、选拔对象不受单位性质、隶属关系限制。南京地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在宁单位及非公企业)中,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已获得“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不再参加选拔;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需在获得称号后取得新的突出贡献方可申报。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程序

1、各单位按照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选拔后,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省属单位由本单位盖章后直接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由本单位及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及信用核查。

3、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发文公布。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

1、《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10份(A3纸正反面打印,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

2、《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EXCEL格式)。

3、附件证明材料1份,需编目录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公示情况及单位推荐意见;

(2)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4)《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获奖情况”栏目中所填写的各个奖项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已正式出版的专著、论著总目录(列出书名、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称);

(6)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总目录(列出论文标题、发表时间、刊物名称、期号);

(7)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主要内容复印件;

(8)能证明本人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的其他材料。

公示情况及单位推荐意见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再加盖单位印章;涉密材料请在《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封面上加盖本单位涉密印章。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相关要求

1、选拔推荐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通知精神传达到位,努力扩大选拔工作的覆盖面;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将那些长期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并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了重要贡献、被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上来。

2、在选拔推荐中,各单位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的人选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属涉密材料的必须标明。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于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以上关于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事宜,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对该政策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咨询卧涛科技为你解答,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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