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铜陵市工业星级企业奖、工业亩均效益贡献奖评定实施细则(工作流程)(试行)

文字:[大][中][小] 2021-1-13  浏览次数:1535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突出贡献企业和星级企业综合评定活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办〔2020〕41号)文件精神,市经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工业星级企业奖和工业亩均效益贡献奖评定实施细则(工作流程)(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工业星级企业奖、工业亩均效益贡献奖评定委员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成员单位:市税务局、市场监督局、国资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评定细则(工作流程)

(一)工业星级企业奖评定细则(工作流程)

1. 采集2020年入库税金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入库税金(星级企业评定办法规定口径)、销售收入(企业2020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所列销售收入,用于计算亩均效益奖)(数据来源为市税务局),形成拟参评工业星级企业名单。

2. 提请市市场监督局对拟参评工业星级企业的企业类别和集团情况进行认定,对非工业企业予以剔除,对企业集团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纳入企业集团进行合并计算。

3. 提请市国资委对拟参评工业星级企业是否为各级政府平台类企业予以确认并剔除。

4. 完成上述程序后,形成正式工业星级企业参评名单,按入库税金金额,分别确定拟授予工业五星企业、工业四星企业和工业三星企业并征求企业意见。

5. 向市发改委上报工业星级企业拟评定结果。

(二)工业亩均效益贡献奖评定细则(工作流程)

1. 确定2020年工业星级及以上企业为工业亩均效益贡献奖参评对象。

2. 提请市科技局提供参评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

3. 提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参评企业2020年用地面积(单位:亩,取小数点后1位数)。

4. 分别计算各参评企业的亩均销售收入(单位:万元/亩,取小数点后1位数)、亩均入库税金(单位:万元/亩,取小数点后1位数)、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单位:%,取小数点后1位数)。

5. 工业亩均效益贡献由亩均销售收入、亩均入库税金、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三项指标构成,总分100分,三项指标得分比重分别为30%、60%、10%,分别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三项得分之和为企业总得分。

6. 按企业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前10位企业拟评定授予“工业亩均效益贡献奖”并征求企业意见。

7. 向市发改委上报工业亩均效益贡献奖拟评定结果。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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